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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展区参展商
布展施工指引

布展施工指引

广交会设立特殊装修布展区域(以下简称特装区)与标准展位布展区域(以下简称标摊区)。

一、特装区与标摊区的划分

(一)特装区

划入特装区的展位包括:

1.品牌展位;

2.一般性展位单一参展商2个以上位置相连、并自愿进行特装布展的展位。

划入特装区的展位必须全部实行特装布展,即:单一参展商2个以上位置相连的标准展位申请预留空地,进行木结构装修布展或使用其他与广交会标摊装搭材料不同的制式材料进行的复杂装修布展。

(二)标摊区

除列入特装区外的其他展位布展模式为标摊区,全部展位一律不得安排特装布展,由广交会统一进行标准展位搭建。

各展区标摊均设指定的标准展位配置方案(配置图例见附件10)。为满足各展区参展企业的需要,从第116届广交会起增设A方案与B方案供参展企业选择。在不改变标摊围板、楣板及主体框架的前提下,参展商可申请对指定的展具配置模式进行改装,即增减、更换、取消标摊内指定配置的展具,或拆除标摊间的隔板。详情参见本章“标摊施工管理服务”。

标摊背板上的标识板可供本展位参展商申请做企业品牌宣传之用,详情参见本章“标准展位企业品牌宣传标识板服务”。

广交会在标摊展位内安装有标配电箱的,不允许对该配电箱安装位置进行改动,参展商在布置时应注意避开。如需了解标摊配电箱具体分布位置,可咨询审图组。

二、特装施工管理服务

(一)特装布展申报

展位特装和标摊简装必须向广交会审图组进行申报,并在办妥施工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审图组组建时间:03月20日-5月5日

办公地点:新港东地铁站A 出口旁临时帐篷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西侧广交会审图组(邮编:510335)

办公电话:详见附件:广交会现场服务地点及电话。

广交会所有特装、标摊简装均采用网上报图。

1.选择特装布展施工单位

确定实行特装布展的参展企业必须选用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广交会审图组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通过资质认证的布展施工单位名单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出口展区参展商- 特装天地 ”栏目。

承建两层展位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除具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具有从事大型展览特装施工3年以上的经验,并在广交会从事特装施工3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过去3年内在广交会无违规施工记录。

(4)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必须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出具。

(5)有能力并承诺愿意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

2.报审内容(图例参见附件11,承诺书电子版请到广交会官方网站“出口展区参展商-现场施工管理服务”栏目下载)

(1)设计图纸,包括:立面图、平面图

(2)用电图纸,包括:

a.清晰详尽的配电系统图。注明用电性质、注明总功率、总开关和各级保护开关的额定电流值和电压等级(220V/380V),注明所采用电线型号和敷设方式。

b.准确的配电平面图。注明展位的总配电箱位置;灯具等用电器的种类、功率和安装位置。

c.《第117届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

(3)消防图纸,包括:展位效果图(包含用料说明,有横梁结构的展位同时附上节点细部图)、《第 117 届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责任承诺书》。

(4)展位需申报24小时供电插座,请填写《广交会展位24小时用电申报审批表》并盖交易团公章。

上述两份承诺书须填写并盖公章后,通过扫描或拍照生成电子文档后上传。

3.申报、审核程序

(1)参展商取得展位图后,首先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首页的【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委托特装资质单位布展施工。

(2)接到委托的布展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展台设计。

(3)特装施工单位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首页的【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或【 特装天地 】进行图纸申报。

(4)特装桌椅配送申报

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同时满足参展商的多元化需求,本届广交会实行特装桌椅统一配送,提供多种不同规格样式的桌椅供企业选择,并在配送价格上给予优惠。

a.配送范围:所有特装展位(列入广交会VIP参展商名单的品牌展位除外)。

b.配送标准(特装展位按面积配送桌椅):

3个及以下标准展位面积,配1套桌椅;

4至5个标准展位面积,配2套桌椅;

6至8个标准展位面积,配3套桌椅;

9至12个标准展位面积,配4套桌椅;

13个及以上标准展位面积,配5套桌椅。

c.桌椅款式及价格:详见附件4.2

d.申报方式:特装施工企业在网上报图时选择款式和数量。

(5)广交会审图组实时将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展位,施工单位凭审图编号、施工单位名称和参展单位名称到审图组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6)如为两层展位或者室外展位,须到审图组现场另外提供展位设计图并加盖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

(7)广交会审图组在收到特装申报资料后,按照审核特装范围-审核用电安全-预留空地-核校费用的程序进行复审。

(8)如报送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广交会审图组将审核意见通知特装资质施工单位按整改要求 5 日内重新申报,逾期未能通过审核的,不得进场施工。

(9)广交会审图组实时将申报情况和结果在网上公布,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参展企业、交易团和商会均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查询。

4.绿色特装展位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特装施工单位在网上报图时,在申报页面中选择是否申报绿色特装展位,如是,按要求如实填写绿色特装展位申报表。特装施工单位如有意愿参加绿色特装奖评选活动,经参展单位推荐,可在申报页面中选择“参加绿色特装奖评选活动”。

(2)初审:审图组的初审小组、用电审核小组和消防审核小组在审核图纸时,对照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分别从不同维度审核,以上三个小组均审核通过的绿色特装展位,作为候选的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

(3)核查:绿色特装展位现场核查组根据审图系统提供的候选名单,分别在筹展和撤展期间到展馆现场核查。

(4)确认:审图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在审图系统上确认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名单。

(5)结果公布:每期结束后第二天,在广交会官网上公布当期各交易团和各特装施工单位绿色特装展位普及率情况,并于广交会结束后在广交会官网上公布各交易团和各特装施工单位本届绿色特装展位普及率情况。

5.申报截止时间

特装和标摊简装图纸报广交会审图组审批的截止时间第一期须在9月30日前报图;第二、三期须在04月 10 日前报图(指上传到广交会审图系统时间)。

6.施工手续办理程序

a.在网上或直接向广交会审图组查询,确认报审的特装图纸已获批准。

b.凭审图编号、参展企业名称和施工单位名称到审图组(新港东地铁站 A 出入口旁内宾及进口展区证件办证点)交纳施工管理费、电费和板材垃圾清运费并办理施工证。 单层展位施工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 25 元/期/平方米(展位净面积)(包括简易装修的标准展位);两层展位施工管理费为45元/期/平方米(展位净面积);特装展位的用电按用电开关大小收费。本届广交会实行大会统一清理板材垃圾措施,除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车辆和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特装资质施工单位在报图时填写表格,表明是否由大会统一清运垃圾板材,广交会对需统一清运的收取板材垃圾清运费 250 元/9平方米(化工产品展区:250元/8平方米) 。

c.办理筹展证。根据核定的布展人员名额,在证件服务中心办理筹展证,具体办证程序详见本指南第四章《办证服务》。

d.按规定的筹展时间进场施工。由现场保卫工作人员按《展馆防火规定》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管。

e.装修完成后,由现场保卫人员和广交会审图组会同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派驻广交会保卫办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f.特装展位施工完毕并检查合格,广交会派电工到展位复查,指导布展单位电工引线到指定配电箱。

(二)相关规定

1.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指引

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确保展位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各连接点的牢固性,具体如下:

(1)展位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小于 12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 6m 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

(2)所有顶部加设横梁连接的特装展位,须提供横梁与主体连接的细部结构图,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横梁必须采用钢结构并连接牢固,柱梁连接必须要用螺栓或者其他安全固定材料,不得采用搭接、绑扎等连接形式。

(3)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位的,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位结构。

(4)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

2.两层特装展位的特殊要求

(1)适用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搭建两层展位:

a.展位所在展馆的高度(地面至设备层)高于7.5 米(含7.5 米)

b.属特装区域内的展位;

c.展位净面积在 72 平方米以上(含 72 平方米),即 8 个标准展位以上(含 8 个);

d.与其他展位不直接相连(即独立成岛型)的展位或三面开口的展位。

注:展馆 C 区(一层除外) 、室外展位、A 区一层中央通道(Y 通道)展位不得搭建两层特装展位。

(2)特别要求:

a.二层展位搭建面积限于展位地面面积的 1/2 以内,并不少于 27 平方米,展位搭建总高度统一为6米。

b.搭建两层特装展位须提供展位细部结构图并加盖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另须向审图组提供:

(a)分布图(标明灯具、插座、总控制开关电箱的规格种类,安装位置,具体安装方式);

(b)配电系统图(标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c)两层特装展位柱梁结构图(标明静载技术数据,活载技术数据)。

c.搭建两层特装展位必须使用钢结构材料并作相应的加固处理,尤其其承重结构必须采用钢材搭建,并做好防漏电接地保护。

d.两层特装展位柱梁的基础应采用地梁连接方式,并采用高强度螺丝连接加固,与地面接触面加硬胶防滑垫,以防平移。

e.两层特装展位手扶梯护栏杆不得低于 1.5m,栏杆扶手面应做成弧形面,以防误放物体从栏杆上滑落。

f.两层特装展位上层区域承载力不得小于 400kg/㎡,且上层区域仅限作洽谈交易或休息之用,不得以摆放展品为主要用途,严格控制在上层区域逗留的人员数量。展位所摆放的物品及洽谈人员的总重量和单位面积重量均不得超过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总活载值和单位面积活载值。

g.灭火器配置:由于搭建两层展位遮挡了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为确保安全,一层展位必须自行配置悬挂式 6 公斤干粉灭火器,每 20 平方米配置一个,20-30 平方米配置 2个,依次类推。

h.搭建的第二层展位严禁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关于报审内容、申报截止时间、复审程序、进场施工须办理的其他手续、有关要求均参照单层展位特装布展中的相应要求执行。

3.广交会室外特装展位施工要求

广交会室外特装展位设计、施工过程中,在遵照室内展位一般性规定的前提下,须严格按照以下指引操作:

(1)搭建室外特装展位须提供展位细部结构图并加盖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

(2)室外展台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展台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展会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应加强巡视,确保展台安全。

(3)室外特装展位必须加装地脚配重固定,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

(4)室外特装展位屋顶去水坡度不应小于 3%,以防屋顶积水;展位四周如有围蔽,则须以能抵抗风力为 6 级的横切风为限。

(5)室外特装展位若安装灯具、插座及配电盘等用电器具应选用防水型,室外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防雨、防浸、防风等措施及防漏电保护装置。

(6)室外展台搭建应确保展台整体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即:不能出现可变形体系,在荷载作用下(主要是风荷载,冬季为雪荷载)不能产生过大的变形,所设计的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

三、标摊施工管理服务

标摊区内,在保留标摊楣板和三面围板前提下,凡申请取消其他所有指定配置的展具、自行携带展具布展以及涉及用电(包括现场租用电箱)的企业,请您参照特装和标摊简装展位图纸报审及施工手续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和进场手续,由特装施工资质单位网上申报、承建、缴纳施工管理费、办理施工证,按广交会指定的时间进场施工。

(一)标准展位配置方案

各展区标摊均设指定的标准展位配置方案。为提升现场服务水平,满足各展区参展企业的需要,从第116届广交会起增设A方案与B方案(即在展具配置费限额内自行选择大会展具设备,超出部分需补交差价)供参展企业选择。(配置图例见附件10)

参展企业如选择A方案或B方案,请在报图截止日期前(第一期在03月30日前,第二期和第三期在04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申报:

1.网上申报:通过【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申报

2.审图组传真申报:填写《标准展位配置方案选择申报表》(见附件8.2),传真至审图组(020-89124249)申报确认。

如不申报A方案或B方案,则默认采用统一标准展位配置方案。

(二)标摊改装申报

仅更换或增减标准展位内展具设备的,按以下要求由参展商进行网上申报或向审图组传真申报办理(10月10日后在客服中心现场服务点办理)。

1.申报改装范围

受理范围:拆除同一参展企业一个以上连片标准展位间的隔板,如该隔板两侧已安装有展具,申报企业应同时支付这部分展具的拆除费用;拆除标准展位内展具;增装两个标准展位之间隔板;在装搭可行的情况下,增装标准展位内展具。如参展企业申报时无特殊要求,以上拆改如涉及标准展位内照明灯具,将就近移位。

不受理范围:不受理拆除消防柱两侧标准展位的围板;不受理拆除标准展位靠通道一侧的围板;不受理标准展位靠通道一侧的开口位置封展板;不受理拆除标准展位楣板;不受理将一个标摊拆分为2个半个展位的申请。如现场更换、取消标摊内一切展具设备的,您需按照500元/每标摊的标准缴纳清场押金。

2.改装收费标准

广交会对提前申报、逾期申报和现场申报改装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4.1)。

3.提前申报和逾期申报

提前申报是指在第一期在03月30日前、第二期和第三期在04月10日前网上申报或向审图组传真申报改装;

逾期申报是指在第一期04月1日至04月6日、第二期04月11日至10月16日、第三期04月11日至10月22 日网上申报或向审图组传真申报改装。

(1)网上申报

参展单位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首页的【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后点击平台页面左边的【我的审图结果】,再点击【标摊改装申请】,进入【我的审图记录】,根据该页面要求填写、选择相关信息、上传图片后,完成网上报图申请。审图组相关人员会根据参展商申报的资料及时跟进处理。

(2)审图组传真申报

①申报内容:

a.《标准展位展具改装申报表》;

b.改装方案平面图;

c.所有涉及用电设备的改装展位,填报《广交会标摊用电传真格式表》。

注:以上表格均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出口展区参展商-现场施工管理服务”栏目下载。

②申报程序

a.广交会审图组在收到参展商传真的申报资料后,进行登记审核;

b.广交会审图组计算展具(含用电设备)改装发生的费用并传真通知参展商;

c.参展商确认费用,回执传真至审图组,并将款项在指定时间前汇入或通过网上银行转入指定账户。(第一期在04月15日前;第二期在04月23日前;第三期在5月1日前)

4.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是指在04月10日之后,参展企业到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服务点办理申报改装,并进行缴费。

现场申报时间:

第一期04月10—12日每天8:30—17:30,04月13日8:30—20:00;

第二期04月21日18:00—24:00;04月22日8:30—16:00;

第三期04月29日18:00—24:00;04月30日8:30—16:00。

(三)标准展位企业品牌宣传标识板服务

1.提前申报:提前申报指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的申请需求

(1)参展企业填写申报表(在广交会官方网站下载使用),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至020-89139526。

(2)参展企业将所需输出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d510335@126.com。输出文件请采用JPG格式,尺寸为200cm×67.2cm,电子文档的大小请控制在2MB-5MB之间。

(3)大会在收到您提交的申报表和相关电子文档后,进行登记审核,计算标识板申报发生费用,经确认后将通过传真方式告知您。

(4)当您确认费用后,请您将回执回传至020-89139526,并将款项在指定时间前汇入或通过网上银行转入指定账户。(第一期:04月12日前,第二期:04月21日前,第三期:04月28日前)

(5)大会为所有申报合格并已交付费用的企业统一安装企业品牌宣传标识板。

(6)服务咨询电话:020-89139525。

2. 现场申报:为方便您的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每期开展前一天的12:00前到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服务点办理申请和交费。

收费标准

四、施工管理特别要求

1.现场安全、消防、用电、卫生、车辆等相关管理规定参照《 参展须知 》第十三章现场服务管理规定执行。

2.所有参展、布展单位未经广交会审图组确认同意,进场时一律不准带展具进馆布展,擅自带与广交会相同的展材、展具进馆布展的,一律不得出馆。

3.特装展位背板必须作美化装饰面处理,其中外饰面不得含广告内容,维护展厅整体美观。

4.A 区一层中央通道(Y 通道)展位门口尺寸为 2400MM×2400MM,展位每一个门对应的展位区域的用电容量为 50kw,展位区域各配有一个 DN20 的给水点和一个 DN100快开式地漏。

5.严禁锯裁展馆的展材、展板或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锯裁展馆展材、展板的,在《广交会通讯》上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受损物原价1至2倍的处罚;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的,照展板的原价赔偿。

6.不得在展厅人行通道、楼梯路口、电梯门前、消防设施点、空调机回风口等地段随意乱摆、乱挂、乱钉各类展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不得使用双面及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的柱子上粘贴任何物件。凡在展馆内墙壁、通道柱子上用发泡胶粘贴或在标摊满贴即时贴裱底的,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责令违规者恢复原状,并支付每平方米 100 元(不足 1 平方米的按 1 平方米计)的清洁及维护费,同时立即取下粘贴物,展板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在展板上进行任何粘贴的,广交会将收取每标准展位人民币500 元的押金,押金在参展商清理干净后退还,如不能清理干净的,广交会将没收押金作为展位清理及维护费用。

7.布展施工单位由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问题受到参展单位投诉,并经广交会查实的,每 2 次投诉予以警告 1 次。布展施工单位被处以 3 次以上(含 3 次)警告的,取消下届广交会布展施工资格。

8.未经过申请获批准的标准展位内的简易装修或自行携带设备超出布展限高(展馆标准展位围板高度为2.50米,布展限高为2.40米),或参展单位擅自拆改标准展位及展位内配置的,给予口头警告,暂扣进馆证件,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的1至2 倍的处罚;对造成展材损坏、遗失的,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批评,并责令照价赔偿。此外,参展商不得私自将广交会配置(或增租)的展具、办公用具以及展品移出展位外使用,如违反规定,广交会检查组将予以处理。

9.未经组馆商会审核批准,擅自更改展位楣板文字的,或对原标摊楣板进行任何形式覆盖的,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批评,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其因恢复原状产生费用的1至2 倍的处罚。

10.展馆 C 区没有货车通道直达 2-4 层展厅,运送特装材料、工具及展品主要依靠各展厅南北两端的货梯和 1、2 层之间的大型步行楼梯。建议位于 C 区 2-4 层展馆的特装企业采用简单特装布展,以减轻筹、撤、换展工作难度,C区的货梯尺寸:长3.6米,宽2.4米,高2.5米。根据电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为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筹、撤展期间,展馆所有扶梯将加装防护装置,严格禁止使用扶梯运送特装材料及工具。

11.第一期在04月19日 18:00 前,第二期在 04月27 日 18:00 前,第三期在5月5日 18:00 前撤展的展位,一经发现确认,记录在案,取消其下届参展资格或扣减下届展位数量。

12.各展厅限高、楼面负荷详见展馆技术数据 ,布展施工其他要求遵照展馆安全及防火等规定执行。

13. 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1.1、2.1西南侧及Y通道西面)由外贸中心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实行全面统一布展,不再接受参展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14.一期工程农机4.0、5.0、9.0及车辆12.0、13.0展区,二期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的户外水疗区域9.0、12.0,由外贸中心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布展,原则上不鼓励企业个性化特装,如确需进行特装布展的,须经商会批准并知会统一布展单位,施工图纸在网上直接向广交会审图组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特装材料限于使用易于拆卸的铝合金型材,高度统一为4.5米,不得搭建两层,现场须接受统一布展单位的管理;二、三期划入特装区的展位特装材料限于使用易于拆卸的铝合金型材,高度统一为 4.5 米,不得搭建两层,施工图纸在网上直接向广交会审图组申报。

15.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参展企业分配展位的整体尺寸进行方案设计,不允许设计方案仅覆盖部分展位的情况。

16.特装展位禁止类标摊搭建,即展位结构与广交会标准展位相似(三面围板+楣板的简易设计),展示效果差。

17.展品中涉及刀具的特装展位,所有刀具类展品必须摆放在可上锁的展示柜内,或采用其他固定防护措施加以固定,并在特装报图时作出说明。


广交会设立特殊装修布展区域(以下简称特装区)与标准展位布展区域(以下简称标摊区)。

一、特装区与标摊区的划分

(一)特装区

划入特装区的展位包括:

1.品牌展位;

2.一般性展位单一参展商2个以上位置相连、并自愿进行特装布展的展位。

划入特装区的展位必须全部实行特装布展,即:单一参展商2个以上位置相连的标准展位申请预留空地,进行木结构装修布展或使用其他与广交会标摊装搭材料不同的制式材料进行的复杂装修布展。

(二)标摊区

除列入特装区外的其他展位布展模式为标摊区,全部展位一律不得安排特装布展,由广交会统一进行标准展位搭建。

各展区标摊均设指定的标准展位配置方案(配置图例见附件10)。为满足各展区参展企业的需要,从第116届广交会起增设A方案与B方案供参展企业选择。在不改变标摊围板、楣板及主体框架的前提下,参展商可申请对指定的展具配置模式进行改装,即增减、更换、取消标摊内指定配置的展具,或拆除标摊间的隔板。详情参见本章“标摊施工管理服务”。

标摊背板上的标识板可供本展位参展商申请做企业品牌宣传之用,详情参见本章“标准展位企业品牌宣传标识板服务”。

广交会在标摊展位内安装有标配电箱的,不允许对该配电箱安装位置进行改动,参展商在布置时应注意避开。如需了解标摊配电箱具体分布位置,可咨询审图组。

二、特装施工管理服务

(一)特装布展申报

展位特装和标摊简装必须向广交会审图组进行申报,并在办妥施工手续后方可进场施工。

审图组组建时间:3月20日-5月5日

办公地点:新港东地铁站A 出口旁临时帐篷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西侧广交会审图组(邮编:510335)

办公电话:详见附件:广交会现场服务地点及电话。

广交会所有特装、标摊简装均采用网上报图。

1.选择特装布展施工单位

确定实行特装布展的参展企业必须选用通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广交会审图组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通过资质认证的布展施工单位名单详见广交会官方网站“出口展区参展商- 特装天地 ”栏目。

承建两层展位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除具备广交会特装布展施工资质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具有从事大型展览特装施工3年以上的经验,并在广交会从事特装施工3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过去3年内在广交会无违规施工记录。

(4)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必须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出具。

(5)有能力并承诺愿意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

2.报审内容(图例参见附件11,承诺书电子版请到广交会官方网站“出口展区参展商-现场施工管理服务”栏目下载)

(1)设计图纸,包括:立面图、平面图

(2)用电图纸,包括:

a.清晰详尽的配电系统图。注明用电性质、注明总功率、总开关和各级保护开关的额定电流值和电压等级(220V/380V),注明所采用电线型号和敷设方式。

b.准确的配电平面图。注明展位的总配电箱位置;灯具等用电器的种类、功率和安装位置。

c.《第117届广交会特装展位用电安全责任承诺书》

(3)消防图纸,包括:展位效果图(包含用料说明,有横梁结构的展位同时附上节点细部图)、《第 117 届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责任承诺书》。

(4)展位需申报24小时供电插座,请填写《广交会展位24小时用电申报审批表》并盖交易团公章。

上述两份承诺书须填写并盖公章后,通过扫描或拍照生成电子文档后上传。

3.申报、审核程序

(1)参展商取得展位图后,首先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首页的【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委托特装资质单位布展施工。

(2)接到委托的布展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展台设计。

(3)特装施工单位登录广交会官方网站首页的【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或【 特装天地 】进行图纸申报。

(4)特装桌椅配送申报

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同时满足参展商的多元化需求,本届广交会实行特装桌椅统一配送,提供多种不同规格样式的桌椅供企业选择,并在配送价格上给予优惠。

a.配送范围:所有特装展位(列入广交会VIP参展商名单的品牌展位除外)。

b.配送标准(特装展位按面积配送桌椅):

3个及以下标准展位面积,配1套桌椅;

4至5个标准展位面积,配2套桌椅;

6至8个标准展位面积,配3套桌椅;

9至12个标准展位面积,配4套桌椅;

13个及以上标准展位面积,配5套桌椅。

c.桌椅款式及价格:详见附件4.2

d.申报方式:特装施工企业在网上报图时选择款式和数量。

(5)广交会审图组实时将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展位,施工单位凭审图编号、施工单位名称和参展单位名称到审图组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6)如为两层展位或者室外展位,须到审图组现场另外提供展位设计图并加盖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

(7)广交会审图组在收到特装申报资料后,按照审核特装范围-审核用电安全-预留空地-核校费用的程序进行复审。

(8)如报送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广交会审图组将审核意见通知特装资质施工单位按整改要求 5 日内重新申报,逾期未能通过审核的,不得进场施工。

(9)广交会审图组实时将申报情况和结果在网上公布,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参展企业、交易团和商会均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查询。

4.绿色特装展位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特装施工单位在网上报图时,在申报页面中选择是否申报绿色特装展位,如是,按要求如实填写绿色特装展位申报表。特装施工单位如有意愿参加绿色特装奖评选活动,经参展单位推荐,可在申报页面中选择“参加绿色特装奖评选活动”。

(2)初审:审图组的初审小组、用电审核小组和消防审核小组在审核图纸时,对照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标准,分别从不同维度审核,以上三个小组均审核通过的绿色特装展位,作为候选的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

(3)核查:绿色特装展位现场核查组根据审图系统提供的候选名单,分别在筹展和撤展期间到展馆现场核查。

(4)确认:审图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在审图系统上确认广交会绿色特装展位名单。

(5)结果公布:每期结束后第二天,在广交会官网上公布当期各交易团和各特装施工单位绿色特装展位普及率情况,并于广交会结束后在广交会官网上公布各交易团和各特装施工单位本届绿色特装展位普及率情况。

5.申报截止时间

特装和标摊简装图纸报广交会审图组审批的截止时间第一期须在3月30日前报图;第二、三期须在10月 10 日前报图(指上传到广交会审图系统时间)。

6.施工手续办理程序

a.在网上或直接向广交会审图组查询,确认报审的特装图纸已获批准。

b.凭审图编号、参展企业名称和施工单位名称到审图组(新港东地铁站 A 出入口旁内宾及进口展区证件办证点)交纳施工管理费、电费和板材垃圾清运费并办理施工证。 单层展位施工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 25 元/期/平方米(展位净面积)(包括简易装修的标准展位);两层展位施工管理费为45元/期/平方米(展位净面积);特装展位的用电按用电开关大小收费。本届广交会实行大会统一清理板材垃圾措施,除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车辆和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特装资质施工单位在报图时填写表格,表明是否由大会统一清运垃圾板材,广交会对需统一清运的收取板材垃圾清运费 250 元/9平方米(化工产品展区:250元/8平方米) 。

c.办理筹展证。根据核定的布展人员名额,在证件服务中心办理筹展证,具体办证程序详见本指南第四章《办证服务》。

d.按规定的筹展时间进场施工。由现场保卫工作人员按《展馆防火规定》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管。

e.装修完成后,由现场保卫人员和广交会审图组会同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派驻广交会保卫办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f.特装展位施工完毕并检查合格,广交会派电工到展位复查,指导布展单位电工引线到指定配电箱。

(二)相关规定

1.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安全指引

广交会特装展位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确保展位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各连接点的牢固性,具体如下:

(1)展位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小于 12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 6m 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

(2)所有顶部加设横梁连接的特装展位,须提供横梁与主体连接的细部结构图,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横梁必须采用钢结构并连接牢固,柱梁连接必须要用螺栓或者其他安全固定材料,不得采用搭接、绑扎等连接形式。

(3)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位的,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位结构。

(4)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以上的无焊接材料,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积。

2.两层特装展位的特殊要求

(1)适用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搭建两层展位:

a.展位所在展馆的高度(地面至设备层)高于7.5 米(含7.5 米)

b.属特装区域内的展位;

c.展位净面积在 72 平方米以上(含 72 平方米),即 8 个标准展位以上(含 8 个);

d.与其他展位不直接相连(即独立成岛型)的展位或三面开口的展位。

注:展馆 C 区(一层除外) 、室外展位、A 区一层中央通道(Y 通道)展位不得搭建两层特装展位。

(2)特别要求:

a.二层展位搭建面积限于展位地面面积的 1/2 以内,并不少于 27 平方米,展位搭建总高度统一为6米。

b.搭建两层特装展位须提供展位细部结构图并加盖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另须向审图组提供:

(a)分布图(标明灯具、插座、总控制开关电箱的规格种类,安装位置,具体安装方式);

(b)配电系统图(标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电压,采用电线规格型号和敷设方式);

(c)两层特装展位柱梁结构图(标明静载技术数据,活载技术数据)。

c.搭建两层特装展位必须使用钢结构材料并作相应的加固处理,尤其其承重结构必须采用钢材搭建,并做好防漏电接地保护。

d.两层特装展位柱梁的基础应采用地梁连接方式,并采用高强度螺丝连接加固,与地面接触面加硬胶防滑垫,以防平移。

e.两层特装展位手扶梯护栏杆不得低于 1.5m,栏杆扶手面应做成弧形面,以防误放物体从栏杆上滑落。

f.两层特装展位上层区域承载力不得小于 400kg/㎡,且上层区域仅限作洽谈交易或休息之用,不得以摆放展品为主要用途,严格控制在上层区域逗留的人员数量。展位所摆放的物品及洽谈人员的总重量和单位面积重量均不得超过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总活载值和单位面积活载值。

g.灭火器配置:由于搭建两层展位遮挡了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为确保安全,一层展位必须自行配置悬挂式 6 公斤干粉灭火器,每 20 平方米配置一个,20-30 平方米配置 2个,依次类推。

h.搭建的第二层展位严禁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关于报审内容、申报截止时间、复审程序、进场施工须办理的其他手续、有关要求均参照单层展位特装布展中的相应要求执行。

3.广交会室外特装展位施工要求

广交会室外特装展位设计、施工过程中,在遵照室内展位一般性规定的前提下,须严格按照以下指引操作:

(1)搭建室外特装展位须提供展位细部结构图并加盖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

(2)室外展台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展台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展会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应加强巡视,确保展台安全。

(3)室外特装展位必须加装地脚配重固定,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

(4)室外特装展位屋顶去水坡度不应小于 3%,以防屋顶积水;展位四周如有围蔽,则须以能抵抗风力为 6 级的横切风为限。

(5)室外特装展位若安装灯具、插座及配电盘等用电器具应选用防水型,室外用电设备必须有可靠防雨、防浸、防风等措施及防漏电保护装置。

(6)室外展台搭建应确保展台整体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即:不能出现可变形体系,在荷载作用下(主要是风荷载,冬季为雪荷载)不能产生过大的变形,所设计的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

三、标摊施工管理服务

标摊区内,在保留标摊楣板和三面围板前提下,凡申请取消其他所有指定配置的展具、自行携带展具布展以及涉及用电(包括现场租用电箱)的企业,请您参照特装和标摊简装展位图纸报审及施工手续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和进场手续,由特装施工资质单位网上申报、承建、缴纳施工管理费、办理施工证,按广交会指定的时间进场施工。

(一)标准展位配置方案

各展区标摊均设指定的标准展位配置方案。为提升现场服务水平,满足各展区参展企业的需要,从第116届广交会起增设A方案与B方案(即在展具配置费限额内自行选择大会展具设备,超出部分需补交差价)供参展企业选择。(配置图例见附件10)

参展企业如选择A方案或B方案,请在报图截止日期前(第一期在10月30日前,第二期和第三期在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申报:

1.网上申报:通过【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申报

2.审图组传真申报:填写《标准展位配置方案选择申报表》(见附件8.2),传真至审图组(020-89124249)申报确认。

如不申报A方案或B方案,则默认采用统一标准展位配置方案。

(二)标摊改装申报

仅更换或增减标准展位内展具设备的,按以下要求由参展商进行网上申报或向审图组传真申报办理(10月10日后在客服中心现场服务点办理)。

1.申报改装范围

受理范围:拆除同一参展企业一个以上连片标准展位间的隔板,如该隔板两侧已安装有展具,申报企业应同时支付这部分展具的拆除费用;拆除标准展位内展具;增装两个标准展位之间隔板;在装搭可行的情况下,增装标准展位内展具。如参展企业申报时无特殊要求,以上拆改如涉及标准展位内照明灯具,将就近移位。

不受理范围:不受理拆除消防柱两侧标准展位的围板;不受理拆除标准展位靠通道一侧的围板;不受理标准展位靠通道一侧的开口位置封展板;不受理拆除标准展位楣板;不受理将一个标摊拆分为2个半个展位的申请。如现场更换、取消标摊内一切展具设备的,您需按照500元/每标摊的标准缴纳清场押金。

2.改装收费标准

广交会对提前申报、逾期申报和现场申报改装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4.1)。

3.提前申报和逾期申报

提前申报是指在第一期在3月30日前、第二期和第三期在10月10日前网上申报或向审图组传真申报改装;

逾期申报是指在第一期10月1日至10月6日、第二期10月11日至10月16日、第三期10月11日至10月22 日网上申报或向审图组传真申报改装。

(1)网上申报

参展单位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首页的【 参展易捷通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后点击平台页面左边的【我的审图结果】,再点击【标摊改装申请】,进入【我的审图记录】,根据该页面要求填写、选择相关信息、上传图片后,完成网上报图申请。审图组相关人员会根据参展商申报的资料及时跟进处理。

(2)审图组传真申报

①申报内容:

a.《标准展位展具改装申报表》;

b.改装方案平面图;

c.所有涉及用电设备的改装展位,填报《广交会标摊用电传真格式表》。

注:以上表格均可在广交会官方网站“出口展区参展商-现场施工管理服务”栏目下载。

②申报程序

a.广交会审图组在收到参展商传真的申报资料后,进行登记审核;

b.广交会审图组计算展具(含用电设备)改装发生的费用并传真通知参展商;

c.参展商确认费用,回执传真至审图组,并将款项在指定时间前汇入或通过网上银行转入指定账户。(第一期在10月15日前;第二期在10月23日前;第三期在5月1日前)

4.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是指在10月10日之后,参展企业到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服务点办理申报改装,并进行缴费。

现场申报时间:

第一期10月10—12日每天8:30—17:30,10月13日8:30—20:00;

第二期10月21日18:00—24:00;10月22日8:30—16:00;

第三期10月29日18:00—24:00;10月30日8:30—16:00。

(三)标准展位企业品牌宣传标识板服务

1.提前申报:提前申报指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的申请需求

(1)参展企业填写申报表(在广交会官方网站下载使用),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至020-89139526。

(2)参展企业将所需输出的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d510335@126.com。输出文件请采用JPG格式,尺寸为200cm×67.2cm,电子文档的大小请控制在2MB-5MB之间。

(3)大会在收到您提交的申报表和相关电子文档后,进行登记审核,计算标识板申报发生费用,经确认后将通过传真方式告知您。

(4)当您确认费用后,请您将回执回传至020-89139526,并将款项在指定时间前汇入或通过网上银行转入指定账户。(第一期:10月12日前,第二期:10月21日前,第三期:10月28日前)

(5)大会为所有申报合格并已交付费用的企业统一安装企业品牌宣传标识板。

(6)服务咨询电话:020-89139525。

2. 现场申报:为方便您的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在每期开展前一天的12:00前到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服务点办理申请和交费。

收费标准

四、施工管理特别要求

1.现场安全、消防、用电、卫生、车辆等相关管理规定参照《 参展须知 》第十三章现场服务管理规定执行。

2.所有参展、布展单位未经广交会审图组确认同意,进场时一律不准带展具进馆布展,擅自带与广交会相同的展材、展具进馆布展的,一律不得出馆。

3.特装展位背板必须作美化装饰面处理,其中外饰面不得含广告内容,维护展厅整体美观。

4.A 区一层中央通道(Y 通道)展位门口尺寸为 2400MM×2400MM,展位每一个门对应的展位区域的用电容量为 50kw,展位区域各配有一个 DN20 的给水点和一个 DN100快开式地漏。

5.严禁锯裁展馆的展材、展板或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锯裁展馆展材、展板的,在《广交会通讯》上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受损物原价1至2倍的处罚;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的,照展板的原价赔偿。

6.不得在展厅人行通道、楼梯路口、电梯门前、消防设施点、空调机回风口等地段随意乱摆、乱挂、乱钉各类展品、宣传品或其他标志;不得使用双面及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的柱子上粘贴任何物件。凡在展馆内墙壁、通道柱子上用发泡胶粘贴或在标摊满贴即时贴裱底的,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责令违规者恢复原状,并支付每平方米 100 元(不足 1 平方米的按 1 平方米计)的清洁及维护费,同时立即取下粘贴物,展板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在展板上进行任何粘贴的,广交会将收取每标准展位人民币500 元的押金,押金在参展商清理干净后退还,如不能清理干净的,广交会将没收押金作为展位清理及维护费用。

7.布展施工单位由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问题受到参展单位投诉,并经广交会查实的,每 2 次投诉予以警告 1 次。布展施工单位被处以 3 次以上(含 3 次)警告的,取消下届广交会布展施工资格。

8.未经过申请获批准的标准展位内的简易装修或自行携带设备超出布展限高(展馆标准展位围板高度为2.50米,布展限高为2.40米),或参展单位擅自拆改标准展位及展位内配置的,给予口头警告,暂扣进馆证件,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的1至2 倍的处罚;对造成展材损坏、遗失的,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批评,并责令照价赔偿。此外,参展商不得私自将广交会配置(或增租)的展具、办公用具以及展品移出展位外使用,如违反规定,广交会检查组将予以处理。

9.未经组馆商会审核批准,擅自更改展位楣板文字的,或对原标摊楣板进行任何形式覆盖的,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批评,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其因恢复原状产生费用的1至2 倍的处罚。

10.展馆 C 区没有货车通道直达 2-4 层展厅,运送特装材料、工具及展品主要依靠各展厅南北两端的货梯和 1、2 层之间的大型步行楼梯。建议位于 C 区 2-4 层展馆的特装企业采用简单特装布展,以减轻筹、撤、换展工作难度,C区的货梯尺寸:长3.6米,宽2.4米,高2.5米。根据电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为确保现场施工安全,筹、撤展期间,展馆所有扶梯将加装防护装置,严格禁止使用扶梯运送特装材料及工具。

11.第一期在10月19日 18:00 前,第二期在 10月27 日 18:00 前,第三期在5月5日 18:00 前撤展的展位,一经发现确认,记录在案,取消其下届参展资格或扣减下届展位数量。

12.各展厅限高、楼面负荷详见展馆技术数据 ,布展施工其他要求遵照展馆安全及防火等规定执行。

13. 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1.1、2.1西南侧及Y通道西面)由外贸中心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实行全面统一布展,不再接受参展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14.一期工程农机4.0、5.0、9.0及车辆12.0、13.0展区,二期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的户外水疗区域9.0、12.0,由外贸中心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布展,原则上不鼓励企业个性化特装,如确需进行特装布展的,须经商会批准并知会统一布展单位,施工图纸在网上直接向广交会审图组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特装材料限于使用易于拆卸的铝合金型材,高度统一为4.5米,不得搭建两层,现场须接受统一布展单位的管理;二、三期划入特装区的展位特装材料限于使用易于拆卸的铝合金型材,高度统一为 4.5 米,不得搭建两层,施工图纸在网上直接向广交会审图组申报。

15.特装布展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参展企业分配展位的整体尺寸进行方案设计,不允许设计方案仅覆盖部分展位的情况。

16.特装展位禁止类标摊搭建,即展位结构与广交会标准展位相似(三面围板+楣板的简易设计),展示效果差。

17.展品中涉及刀具的特装展位,所有刀具类展品必须摆放在可上锁的展示柜内,或采用其他固定防护措施加以固定,并在特装报图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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