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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展服务

撤展服务

第133届广交会撤换展时间为三天,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商(协)会、交易会、参展企业和特装施工企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做好撤换展各项工作。

一、第一期在10月19日 18:00、第二期在10月27日 18:00、第三期在11月4日 18:00之前严禁撤展。纸皮箱进场时间为各期撤展当天16:00之后。

二、位于撤展回旋区的展位,须于当天19:00前将展品及自带展具全部清空。撤展回旋区为第一、二期以下展位:

A区:1.1-5.1,1.2-5.2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一期1.1、2.1大型机械、汽配展区,3.1动力、电力设备,家用电器3.2-4.2展厅除外;二期1.2-4.2日用陶瓷展区、工艺陶瓷展区除外);

B区:9.1-11.1,9.2-11.2,9.3-11.3展厅最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11.3电子电气产品展区靠近主通道的头3个展位除外);12.2-13.2展厅最北端东西走向的4排展位。

三、展品及各种参展器材运出展馆大门,一律凭交易团开出的放行条,经门卫验核放行。各交易团不得给参展企业空白放行条,不得为非本团企业发放放行条,开具放行条要有存根,要有签发人签名等。各参展企业应于撤展当天12时前办理好放行条。广交会保卫办客户服务中心保卫部展馆保卫科不办理此项业务,如确有需要者,凭交易团出具委托书代开放行条。

四、第一、二期撤展务必迅速、干净、彻底。第一、二期闭幕后,各交易团、商(协)会要督促参展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期标准展位10月20日3:00前,特装10月20日10:00前;第二期标准展位10月28日3:00前,特装10月28日10:00前)将展品及特装材料搬离展馆,弃置的特装材料也须自行清出展馆。10月20日或10月28日6:00以后尚未撤展以及无人看守的特装、改装展位,广交会将专门组织清理,并将按规定扣除清场押金或部分安全保证金。

已办理委托大会统一清运垃圾板材的展位,其特装施工单位须于撤展次日凌晨3:00前,将特装展位原地放倒。除此之外,特装单位须自行将特装板材及废弃物清运出展馆范围。撤展高峰期,为确保交通顺畅,一层展厅的特装废弃物在24:00以后(10月19日、10月27日、11月4日)可先搬至以下指定的临时堆放点,待交通方便时再及时清运出琶洲范围。

(一)展馆A、B区外围不设特装板材临时堆放点,所有特装板材必须在展厅内装车运走或委托大会统一清运(详见手册P43页“施工手续办理程序”)。未委托大会统一清运垃圾板材的特装施工单位如不能在规定时段内将特装弃置板材、垃圾撤出展厅,大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展馆C区一层设1个临时堆放点(即14.1馆南面广场),二层以上展厅(含二层)不设临时堆放点。

各展厅特装(含标摊改装)展位的展具及废弃材料必须由特装施工单位自行清运出展馆。撤展过程中展(样)品及材料的保管由参展商自行负责。10月20日和10月28日凌晨3:00分别为第一、二期特装搭建物放倒时限。

展馆A、B区展品及特装弃置板材、垃圾实行分时段撤出,第一期10月19日18:00-21:00、第二期10月27日18:00-21:00为展品撤离时间,所有展品不准堆放在展馆、展厅通道、布展通道、南北广场,只准在货车停车场上车;

第一期10月19日21:00-20日10:00前、第二期10月27日21:00-28日10:00前为特装弃置板材、垃圾的清运时间。

一层展厅在各期撤展当日24:00前,以及二层展厅(含二层)在各期撤展全时段的特装废弃板材、垃圾不得用手推车拉出展馆。

集货需申报。各交易团、集物商务必将所需集结点的地点、面积、车辆数、进场时间等报客户服务中心保卫部,以便总体统一安排。

五、对不按规定清场的特装展位,广交会检查组记录在案,清场押金不予退还,并在《广交会通讯》上通报。

六、爱护馆内一切设施,不得夹带搬走,不得损坏,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给予重罚。全馆所有扶梯将不允许作为运输货物的通道。撤展期间,展馆将封闭扶梯,限制通行。

为保持馆内良好秩序,广交会将于第一期、第二期闭幕前发出《撤展通知》,对撤展工作做出详细规定。《撤展通知》发各商(协)会、交易团、各特装施工企业,并在《广交会通讯》上刊登。

七、接运展品的车辆凭撤展证第一期在10月19日18:00、第二期在10月27日18:00、第三期在11月4日18:00后分时段进入展馆。

第二期特装及标摊的筹展车辆分批进展馆。特装企业须凭广交会审图组开具的车辆数核准证明和特装布展施工证办理筹展车证,并于10月20日11:00起进场布展。其余持证的标准展位布展车辆于10月21日18:00后方可进入展馆。

第三期特装及标摊的筹展车辆分批进展馆。特装企业须凭广交会审图组开具的车辆数核准证明和特装布展施工证办理筹展车证,并于10月28日11:00起进场布展。其余持证的标准展位布展车辆于10月29日18:00后方可进入展馆。

八、第一、二期撤展期间,各交易团和负责第一、二期相关展区管理工作的商(协)会须留人值班至撤展完毕。第二、三期布展期间,各交易团和负责第二、三期相关展区管理工作的商(协)会确保24小时电话值班(至少留2个电话号码),遇有情况,确保尽快处理。

九、广交会展品集货申报工作须知

(一)展品集货区位置

展品集货区设置如下:第一、二、三展期撤展日,在不影响车辆停放的情况下,临时在展馆A区南停车场(部分停车位)绿化带对出5米宽的空地、B区南停车场(部分停车位)和C区南(北)路靠展厅一侧空地设置展品集货区,集货停车位数量将根据广交会每届每期展区的实际情况而定,统一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客户服务中心(下称客服中心)划分。

(二)展品集货点安排原则

客服中心原则上按展品运输单位的车数、车身长度、立方数/件数和计划完成装车的时间,分配集货点停车位置,还将遵循以下原则:

1、优先安排每展期集货规模达到100立方米以上、或每展期集货企业数达到100家或以上的运输单位。

2、优先安排长期以来为品牌企业提供“点到点”物流服务的运输单位。

3、企业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须与大会签署《广交会展品集合管理服务协议》。

5、有空余集货点再安排其他运输单位。

(三)展品集货申报相关事项

凡需在展馆范围内申报集货的运输单位,每届广交会需在大会规定时间内,向客服中心主办部门申报,并将本单位有关资料提交该部门备案。

1、需提交的申报文件及内容

(1)交易团推荐的运输单位:提供交易团广交会展品集货运输商资格审核推荐函(公函须用交易团红头信纸、盖本团公章、明确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企业委托的集货运输单位:提供每展期100家或以上参展企业的委托函原件(委托函须填写代理运输服务企业名称、每家企业名称及总货量、明确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有效期限等)。

(3)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

(4)展品运输安全责任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撤展集货运输业务负责人)。

(6)撤展日集货申请函(须注明属团体集货或个体零散集货)。

(7)第一、二、三展期筹(撤)展日展品集货清单,包括交易团(分团)或参展企业名称、摊位号、展品量(车数、车身长度、立方数/件数)、展品类别、展区、展位号、参展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请按申报注意事项填写,请勿虚报)。

(8)现场展品集货负责人、理货经办人、秩序员(3-4人)名单,每个人至少留两个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及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9)若运输单位进馆货车有展品与展材混装的,需填写广交会展品运输混装车辆详细清单。

(10)运输单位领取集货装货点通知单时,需填写撤展集货车辆登记表方可办理撤展集货车证。

所有提交的证件和表格、文字须使用A4纸印制,要求证件正反面复印清晰,盖上单位印章并按顺序装订。

2、文件提交及申报截止时间

上述第1—3项资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28日(截止时间指寄至或送达客服中心展会服务部储运科的时间,一律采用原件快递邮寄或送交方式,不接受传真件)。

上述第4-6项资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12日。(注:工作会议报到时递交)

上述第7项的筹展展品集货清单提交截止时间:第一期10月9日;第二期10月20日;第三期10月28日。撤展展品集货清单提交截止时间:第一期10月12日;第二期10月21日;第三期10月29日。

上述第8—9项资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上述第10项的提交时间为领取集货装货点通知单时间。

3、文件提交及申报地点

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广交会展馆A区A层1+006房客服中心展会服务部储运科,

(四)查询及确认

组团单位可在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查询;参展企业可在广交会网站(http://www.cantonfair.org.cn)查询,或下载相关申请文件及表格,或直接向客服中心展会服务部储运科查询每展期撤展展品集货申请位置。客服中心保卫部将按照展会服务部提供的每展期集货单位名单,为其办理撤展车证。

十、撤展服务

(一)退押金流程

1. 参展商退还租用物品或清场后,将“押金单”交有关作业人员确认签名。

(1)电箱押金:租用电箱须由广交会安排电工统一拆除,撤展当晚,特装施工单位和参展商预装电箱或租用电箱的,应派员留守展位,待大会配电施工人员回收电箱时,要求该工作人员在《特装预装电箱确认单》或《特装租用设备确认单》(黄色顾客联)或《标准展位安装电箱押金单》上粘贴电箱已回收特殊标记,同时要求该电工签名确认。电箱拆除服务电话:020-89139631(A区),89139730(B区),89139739(C区)。未交还电箱的,将按照每个电箱1000元的标准扣减安全保证金或押金。

(2)衣架押金:参展商退还衣架后,广交会装搭现场管理人员在押金单上签名确认。

(3)清场押金:参展商清场完毕后(在审图组办理了大会统一清运的除外),请找本馆馆长,待馆长检查场地后,在清场押金单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退押金手续。签单截止时间:第一期为10月20日10时前;第二期为10月28日10 时前;第三期为11月6日 17:30前。

(4)集线器押金:参展商到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服务点“宽带接入申请”处办理退还事宜。宽带服务负责人对退还的设备进行检测后,在押金单上签名确认方可办理退押金手续。

2. 参展商持签名确认后的押金单原件到客服中心现场服务点办理退押金事宜,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手册第六章第一节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服务点服务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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